云南省公立医院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公

本期主编:药友制药王斌

按照《国务院办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7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55号)文件精神,严格遵照《医院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采购方案》)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及谈判采购目录的函》(以下简称《采购目录》)内容要求,制定《医院年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医院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一、基本原则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二、采购主体

医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采购主体,鼓励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

四、采购目录

根据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分别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分类进行采购。

各采购目录及采购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五、药品企业申报信息

(一)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系统进行相关申报工作。参与本次集中采购工作的药品企业应当首先注册申报帐号。成功注册账号后,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各类采购目录的申报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成功上传企业和产品的资质信息,并于年3月1进行报价工作。所有信息均按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为准)申报,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二)本次信息申报范围:双信封目录品种、谈判目录品种、妇儿、急(抢)救目录品种,请企业按照现行《采购目录》要求进行申报。涉及限价挂网药品,待双信封信息申报分流后另行通知。《采购文件》附件六“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版)”仅作为上述目录内药品区分为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依据。

企业原申报双信封品种,因《采购目录》调整、新增等原因,请重新进行完整申报,并确认提交信息。

企业原申报妇儿、急(抢)救品种,现已开放修改申报信息功能,请企业按照最新信息填写,并确认提交信息。

六、信息申报及报价时间:

(一)信息申报时间:

1.注册申领账号时间:年1月22日至年2月6日24:00(截止时间)。

2.企业及产品信息申报时间:年1月22日12:00至年2月29日12:00(信息申报截止时间)。

3.申报信息提交前,企业可多次修改保存信息,一旦提交后不得修改,请企业谨慎提交;已提交的经济技术信息(企业、产品信息)作为产品参加报价的依据,未提交相关经济技术信息(企业、产品信息)的产品不得参加报价;未提交报价的产品,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4.截止时间信息未成功上传,视为企业未提交,不再受理。

(二)双信封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报价及申报信息公布:

1.在提交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时设置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解密密码(请各企业务必牢记密码,否则造成申报信息无法解密的后果由企业自负);2.年3月1日9时—12时(北京时间)设置报价密码及报价;3.年3月1日12时—15时(北京时间)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和报价结果解密;4.解密结束后,及时公布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含报价结果)。

注:企业在提交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时设置的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解密密码用于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解密;企业设置的报价密码用于企业报价解密。

(三)妇儿、急救药品报价及申报信息公布(与双信封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信息申报同步):

1.相关申报企业于年3月1日9时—12时(北京时间)设置报价密码及报价;2.年3月1日12时—15时(北京时间)报价解密;3.报价解密结束后,及时公布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含报价结果)。

七、参与本次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各章节。

八、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刘亚熙、张燊

联系-、、

传真:-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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