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新发传染病电子杂志》年11月第5卷第4期
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
“深圳模式”
罗乐宣1,李创[1],陈瑶2(1.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深圳,;2.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深圳,)
通信作者:李创,Email:lichuang
. 本研究结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四梁八柱”的架构[5],构建深圳市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分析评价框架:通过整体谋划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筹资、服务、监管闭环管理链条,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补偿机制和多层次医保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塑、提升能力,构建主体健全、方式创新、支撑完善的医疗卫生全行业综合监管新格局,形成科学治理、服务优化、管理精细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质量和效率,实现人群健康改善、费用可承担、满意度提高(图1)。1.2改革路径深圳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遵循医疗卫生行业发展规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通过改革推进结构调整,优化要素配置,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从而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后,我国的主要社会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需求已从传统的疾病诊治转为更加重视健康[7]。因此,“看病难”与“看病贵”是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不适应的表现,其内部症结在于供需规模不平衡、供需结构碎片化以及供需机制缺乏活力,要从供需规模和供需结构的矛盾出发寻求改革路径[8]。
第一,发挥筹资制度的战略购买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效率。推动政府角色由直接供给者向以健康为导向的服务购买者转变,通过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医保支付方式,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等措施,完善契约化的购买机制,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方式、激发供给主体活力。
第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理顺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供给结构。通过集团化改革落实医防融合、减少卫生体系的碎片化和资源浪费,通过综合激励机制引导资源下沉,通过基层全科医生健全“健康守门人”制度,实现基层、社区、疾控、医院、护理等各类机构合理分工、有效协作,提供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管理在内的一体化的全面健康服务[9]。
第三,创新准入机制和监管模式,推动医疗服务供给增加。以“放管服”为抓手,一方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动员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供给,充分发挥医疗服务市场的供给潜力;另一方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放管结合,在保证医疗服务供给增加的同时兼顾质量和效益。
上述策略上升到价值观和治理层面,本质上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在卫生系统的角色定位从直接提供者转变为购买者、管理者、监管者,将精力放在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上。有了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推动行业开放发展。改革创新是深圳经济特区的根和魂,但整个改革必需是在法治和标准的引领下开展,才能获得真正的动力和活力。
2改革实践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深圳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深化医改与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推动健康深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有效完善和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也为加快实现“病有良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1建立以健康为导向的筹资制度2.1.1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制度,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市、区两级政府落实投入责任,-年,累计投入超过亿元,推动个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其中80个在原深圳经济特区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大幅增加,医疗卫生机构数由家增加至家[不含社区健康服务(社康)机构],增长了1.5倍;床位数由2.28万张增加至5.15万张,增长了1.2倍,千人床位数由2.20张提高到3.8张;卫生工作人员数由6.7万人增加至11.9万人,增长了0.8倍,千人口医生数从2.1名提高到3.0名。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实行财政全额保障,对医疗机构承担的突发传染病救治等公共卫生任务,采取“专项补助”“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财政保障。
转变财政补偿机制。深圳医院6项财政补助政策。采取“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方式,将医院日常运营财政补助与人员编制脱钩,按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公共卫生等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核定,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医院的功能定位不同,实行分级分类、动态调整,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等倾斜,医院服务提质增效。
2.1.2实行以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在基本医疗保障领域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年在“两江试点”前率先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年建立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年试点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年推出少儿医疗保险。目前深圳已建立起“一制三档”的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和全市户籍的居民,同时将在园在校的非户籍的儿童和学生纳入,率先建立了多层次全民一体化医保制度,参保人数突破了万。三档参保费用较低、保障待遇较高,较好地保障了近千万外来劳务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轻了企业负担,营造了较好的营商环境。
建立创新型医保支付制度。完善与整合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相衔接的复合型医保支付制度,大力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付费。创新建立基层医疗集团“总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自付”的医保基金管理改革,助力“罗湖模式”成为全国医改样板。成为全国首个推广医疗保险移动支付的城市,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便捷化、协同化水平。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任务,完成了标准对接、信息系统改造、支付政策制定等工作,开展专科能力评价,实现9医院按DRG医保付费,医院实施DRG标准体系,医院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管理能力。
优化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坚持“带量采购、以量控价”原则,医院药品集团化采购改革,改革后1年内压缩药品费用空间15亿元左右,为患者减轻负担8亿元左右,给医院增加收入7亿元左右;利用药品采购费用降低腾出的空间,分三步全面完成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工作,取消挂号费、降低药费和大型设备检查费,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10]。此外,实施监护仪、医用病床等2类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采购价格综合降幅达36.12%。
2.2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2.1坚持系统重塑,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顶天立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性地规划建设以“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为主体的整合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医院医院分工协作,医院为主体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学科建设高地;后者将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成基层医疗集团,重归“医院”功能定位,与所属社康机构一起,担当居民健康“守门人”[11]。全市共规划布局20家基层医疗集团和23家区域医疗中心,目前已经分别建成20家、21家。医院从8家增加到46家,医院从4家增加到18家。基本实现每个区至少配置1家区域医疗中心和1家基层医疗集团,每个社区配置1家社康机构。
建立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体系。出台推进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15个重大疾病防治中心建设,着力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技术龙头”、以基层医疗集团为“业务骨干”,以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服务网底”的重大疾病防治联盟,形成“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健康管理”一体化和闭环管理的重大疾病防治新模式[12]。完善市、区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心血管、肿瘤、糖尿病等8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承担国家慢性病医防融合试点工作任务,组建13个医防融合工作小组,推动专家进社区开展诊疗、护理和康复技术指导工作。推动15项健康中国行动计划进社区,多家社康机构成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堡垒[13]。
组建基层医疗集团。坚持以“院办院管”为主体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医院与其所举办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一体化运营,医院与社康机构融合发展的分工协作机制、医疗与预防融合发展的诊疗服务模式、全科与专科协同发展的学科发展模式。医院既承担临床诊疗任务,又参与社区健康服务,有力推动了医疗卫生资源下沉、重心下移,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使基层医疗集团成为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能的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14]。
加强社康机构能力建设。市政府制定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用人单位管理、居民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的“四方责任”,从业务用房保障、卫生装备添置、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运作等方面保障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制定社康机构设置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规定配置社康机构,预留业务用房不少于m2。在社康机构全部配齐63种常用高血压、糖尿病药物,实现%社康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专科医生进社区,全市有家社康机构设立专科医生工作室余个。推行优先预约,医院将专科医生号源提前1d配置给社康机构,方便社康医医院。
构建多元化办医的新格局。深圳率先取消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环节,取消医疗机构数量和选址距离限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提供财政补助,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创办医院提升质量争创“三甲”、促进民营社康中心发展。支持中国港澳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目前开办了8家港资独资医疗机构,有2医院正在推动建设。
2.2.2坚持强基层建高地促健康,推进服务优质化,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堡垒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技术和信息支撑、财政补助、医疗收费等方面规范家庭医生服务,让家庭医生团队成为市民健康的“守门人”。出台《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以社康机构为管理主体,划定责任片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建立市民实名制健康档案,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协议定点机构管理,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推行以“工分制”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强化契约管理;利用网络版社区健康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健康管理联网运营,助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编制印发《深圳市民健康手册》,整合国家、省、市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市民对生命全周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清单一目了然。推动适宜装备、适宜技术进社区,实施“社康检查、医院诊断”模式。开发智慧社康小程序,让市民在线查询健康档案、健康积分、健康服务清单、预约诊疗、预约健康服务、查询服务结果。家社康机构接入家庭医生服务热线,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上升至75%。
医院建设。近5年来共引进个高水平医学团队来深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医院等5家医院医院。肿瘤、心血管等方面的诊治水平加快提升,全市市域住院率达到98.1%,年9万多名市外患者来深住院,医院住院患者来自市外占比达40%。国家感染性疾病(结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等一批国家级重大平台在深圳布局。支持深圳大学扩大专业范围和招生领域,开办2医院。支持中山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开办医学院,医院体系。
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制定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的实施意见,推动建设全球影响力卓著的健康城市。市区两级政府成立健康深圳行动推进委员会,推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成立健康社区建设行动委员会,市区机关、大型企业、学校、工厂、事业单位等机构设立健康联络员制度,6项健康深圳建设核心指标纳入各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探索市民健康管理积分等全民健康促进新机制。将健康深圳建设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议题和主要内容,启动实施市民健康素养提升、公共卫生强化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11个专项行动。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医防融合、医养结合等7个方面承担了国家试验区或示范区建设任务。出台“示范健康社区建设”十大倡议,制订《智慧健康社区建设规范》,促进爱国卫生、心理健康、职业健康、健康管理、体医融合、医养结合、学校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进社区,构建健康社区组织领导、技术支持、信息支撑和全民动员新机制,形成“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深圳建设新格局。
2.2.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治理现代化,健全强基层利益导向机制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社康中心门诊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人次,医院标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从40元提高到元;财政提供2万元/人次的经费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医防融合工作安排财政补助。医疗价格和医保政策方面,坚持实行10元/人次的一般诊疗费制度;社康中心的收费标准比二级、医院标准分别下调10%、20%;鼓励专家进社康开设专科医生工作室,医院标准收取;对多万二、三档参保人实行门诊费用统筹、社区首诊制度;出台“进社康、打五折”“签家医、打两折”的“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优惠政策。人事薪酬激励方面,对到社康中心工作的医学毕业生,给予最高3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基层医疗集团的全科医生可以“超岗”聘副高以上职称,即不受所在单位的职数限制;按不低于医院同级专科医生的标准核定基层医务人员薪酬,在内部分配方面强化基层导向,向社区医务人员倾斜。
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在8家新建医院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府负责管投入、管制度、管绩效,医院运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由此引进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院、中医院、香港大学、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名院名校医院,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15]。医院医院为试点,推进编制人事薪酬综合改革、“全面预约诊疗”“先全科、后专科”、团队式服务、“打包收费”“门诊综合诊疗中心”等综合改革。64家医院制定医院章程。出台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出台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院领导班子的薪酬待遇挂钩。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深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启动全市应急防控,形成了“深圳经验”。及时出台相关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救治“七大机制”,推进公共卫生建设项目“七大工程”;并于8月26日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全国首部地方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监测网络,发布流感指数、登革热指数、感染性腹泻易感指数以及手足口病指数等公共卫生服务“产品”,促进市民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做好疾病防控和预防保健。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承担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全国首创《深圳市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及《医院设置标准(试行)》等。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建立中药溯源体系和编码系统,实现“一品一码”。牵头编制13项中医药标准,其中《中药编码规则》等6项通过ISO评审成为国际标准,《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等3项成为国家标准。合作共建北医院等3医院,建成国家区域性中医(肝病)诊疗中心与80个国家和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组建了2家中医医疗集团,医院,推动中医馆连锁经营,所有社康机构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成立中医治未病体质研究院,创建中医药转化研究院,打造“中国国际中医药港”,促进中医药创新平台和健康产业发展。
2.3加快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2.3.1健全政府、行业、社会多元监管体系出台《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建立部门协同、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或转移下放医疗卫生行政职能事项30余项,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等全行业监管职能。大力培育和发展卫生健康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承担政府职能转移事项[16]。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院务公开制度,扩大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建立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吸烟行为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2.3.2创新标准化、信息化、常态化监管模式率先制定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名医诊疗中心、医生集团等设置标准,促进医疗卫生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率先制定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家庭医生服务规范、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等“深圳标准”,积极转变行政部门职能。建立全市统一的卫生监督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卫生监督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和现场执法记录的实时传输。建立医院综合监管平台、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药品采购和临床使用综合监管平台、医疗执业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对医院日常运营管理、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医疗行为、药品供应和使用、医务人员执业等实现实时、常态化和全流程监管和考核。
2.3.3加强立法、制度、执法三大支撑 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以法制巩固和拓展医改成果、以法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先后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控烟条例、心理卫生条例、无偿献血条例、医疗急救条例、医疗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8部特区法规,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医师“业必归会”、推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保障急诊急救行为、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等。强化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推行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模式。
3改革成效3.1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年,医院平均住院日从8.1d降低至7.3d,手术后10d内病死率从0.4%下降至0.3%,CD型病例占所有住院病例的比例从46.5%提高至70.3%。年以基层医疗集团为龙头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诊疗量占比达到79.5%。高血压、糖尿病等10类重点人群签约率75%,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3.1名,平均1.99万人拥有1家社康机构。
3.2医院医疗费用保持在较低水平,公益性得到良好体现 年,深圳市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23元,次均住院费用为.82元,在全国副省级市中处于较低水平;深圳市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14.42%,是全国最低水平。—年,深圳市医院收支结构趋于合理,医务人员薪酬得到提高。医院技术劳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从26.4%提高至30.9%,药品收入(不含中医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重从38.4%下降至23.0%,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2%左右;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比重从17.6%提高至32.1%,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从年的43.2%提高至年的52.9%。—年,全市医院医务人员收入平均增长了51.13%。
3.3疫情防控成效突出,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球推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卫生健康体系为打赢疫情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初期,深圳迅速动员全市市区两级1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2家发热门诊、58家核酸检测机构、30医院、1医院、6医院和多家社康中心,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强大疫情防控体系,坚持每日研判与调度,精准识别和防控风险点,有效争取疫情防控的主动权。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深圳考察组评价“深圳的医疗水准已超过新加坡,社区管理水平已超过中国香港”[17]。
3.4居民获得感逐年提升 —年,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情况,医院医院医院,门诊和住院满意度得分均呈现逐年提升的趋势。医院门诊得分从年的78.8分提高到88.4分,住院得分从81.1分提高到89.6分;医院门诊得分从年的76.1分提高到83.4分,住院得分从77.7分提高到85.6分;医院总体门诊得分从年的78.0分提高到87.2分,住院得分从80.7分提高到89.3分。
3.5市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年,13项“健康中国”规划目标中深圳10项提前完成;根据21世纪经济研究院的测算,17个万亿元GDP城市中,公共卫生服务指数得分最高的城市是深圳。—年,深圳市居民期望寿命从77.68岁提高到81.54岁,增长了3.86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6.1/10万降低至4.07/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降低至1.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4改革经验分析4.1坚持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坚持改革的整体性,要破除当前卫生健康服务的碎片化问题。强化医疗行业的规划管理,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纵向和横向之间的联动关系,解决医联体建设“联而不合、貌合神离、联动乏力”的问题,推进医防融合发展、医养融合发展、体医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18]。坚持改革的系统性,要坚持“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明确这一公共产品的服务规范、筹资标准、支付政策、监管规范,使这一公共产品提供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坚持改革的协同性,要推行医保和财政战略性购买,深入推进支付制度改革,促进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良性运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健康产业得以支撑发展、医学科技得以创新发展。
4.2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医改的核心在于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着力加强全行业管理。应着力健全法治,建立规章,加强监管,搞活市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责任是要服务全行业,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放眼全行业,努力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推动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推动医院医院协调发展,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与生命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医院的关系。医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本质是医院的关系。政府办医的主要责任就是落实医院投入、完善医院制度规范、加强医院的绩效考核。推动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综合改革,破除编制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对医院的束缚,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打开医院发展空间,打开医生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医药卫生行业是一个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行业,必须要依靠社会,依靠专家委员会,共同来推动改革。
4.3坚持以法治和标准为引领加快完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医院、社会、个人等各方面的关系。出台系列法规和地方标准,理顺了各方面的权责关系,健全了医疗行业的利益导向机制,为促进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事业繁荣发展、做实家庭医生服务、推动老年健康照护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制和标准保障。以法治和标准固化医改成果。例如,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正在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编制工作,全面固化10年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达成的共识,使得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成为一代一代深圳人民接续不断完善的过程。
4.4坚持以国际化为路径深圳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国际化为路径,以合作和开放促提升。深圳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在卫生健康领域,深圳也一直以来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和尝试打破资源流通壁垒,推动人才流、技术流、物流、服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卫生健康各种核心要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跨境、跨区域流动和融合,医院评审评价制度,鼓励和支持港澳医疗服务提供主体和医疗人才来深办医行医,医院、特定区域实施医疗行业的特殊审批和监管制度,实现不同制度、不同区域优势资源融合发展,以更高水平开放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建设国际一流的医疗服务中心城市。
5小结年全国卫生健康大会召开后,深圳迈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又赋予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新任务,在新起点上,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肩负着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实现“病有良医”的重大历史使命。在取得医院综合改革受国务院通报表扬、4项改革入选全国医改重大典型经验、罗湖医改模式获得世界卫生组织通报推荐、以健康为导向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荣获年“广东医改十大创新典型”和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中国价值医疗十佳优秀案例”、基层医改的“深圳模式”登上《柳叶刀》等成绩后,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双区驱动”和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历史机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健康城市、医院、基层健康、公共卫生等4个方面加快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而砥砺奋进。
作者简介罗乐宣
医学博士
深圳市委卫生工委书记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深圳市医改办主任
广东省医学会副会长
深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副主任
兼疫情防控组和医疗救治组副组长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新发传染病电子杂志》年11月第5卷第4期。更多内容敬请登录官方网站: